关于建立昆明市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2016-12-28 15:46:12
来源:昆明市工信委
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工信局(经贸局)、金融办: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工作,按《关于印发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意见的通知》(云金办〔2016〕174号)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云工信企服〔2016〕537号)要求,市工信委研究制定了《昆明市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联席会议制度》,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昆明市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联席会议制度》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1月29日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11月29日印发
附件:
昆明市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意见的通知》(云金办〔2016〕174号)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云工信企服〔2016〕537号)文件精神,建立有效的部门协作机制,做好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特建立昆明市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推动昆明市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服务工作,研究解决昆明市小微企业具体融资困难和问题。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阳书文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总工程师
付文市金融办副主任
成员:邹荣付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小兵 市科技局副局长
闫晓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胡光普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朵 雯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昆华 市农业局副局长
张建坤 市林业局副局长
完同良 市商务局副局长
邓永斌 市工商局副局长
訾贵金 市工商联副主席
丁 昆 市国税局副局长
康 焰 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贵平 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阳书文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召集,以对接会议形式,研究解决各县(市)区上报的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和问题。联席会议也可召开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协调会议,协调解决小微企业具体融资困难和问题。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审议的事项。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
(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确定的工作任务,主动研究和解决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形成互通信息、协调配合、高效有序的长效工作机制和落实督查机制。联系会议办公室负责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配合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三)联系会议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工作的相关材料,于每月5日前向联系会议办公室报送上月工作情况,做到情况互通、信息共享。联系会议办公室汇总、整理各成员单位上月工作情况后,于每月10日前报省级联系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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