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知识产权局 关于申报2019年度昆明市知识产权 试点示范企业的通知

2019-7-12 15:43:14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派出机构,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不断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工程,提升我市企业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根据《昆明市专利资助及扶持办法》规定,现就2019年申报昆明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昆明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实行企业自愿申报,凡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均可申报(申报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按要求准备和提交材料(应提交材料见附件2)《昆明市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扶持申请表》一式二份,《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报告一式六份,其余附件一式一份。各项材料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发邮箱kmsbzqdj@qq.com。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填写申请表(附件3),准备申报材料,并作出材料真实性承诺(附件4),经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门核审、签署推荐意见,提交至昆明市知识产权局,地址:滇池路38号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办公区(原昆明市工商局办公楼)二楼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处216室。

(二)评审。昆明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扶持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名单。

(三)公示。对拟扶持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名单在昆明市知识产权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四)认定。经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年度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按相关规定拨付扶持资金。

四、截止时间

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7月3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有关要求

(一)做好申报宣传。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市局各派出机构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营商环境评价,积极做好发动,宣传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意义、发展政策,引导广大企业踊跃参与到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中来。要严守工作纪律,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精心组织,主动指导,做好申报服务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市局各派出机构要按照《昆明市专利资助及扶持办法》(附件5)的规定,对照申报条件严格核审,必要时要到企业进行实地了解核实,严肃认真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把好推荐关。

 

联系人: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处  王光勇

联系电话:13388712566

 

                              昆明市知识产权局

                              2019年7月11日

 附件:/UploadFiles/files/附件1:昆明市知识产权试点试示范企业申请条件(1).doc

/UploadFiles/files/附件2:申报昆明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提交材料清单(1).docx

/UploadFiles/files/附件3:昆明市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扶持申请表(1).doc

/UploadFiles/files/附件4:材料真实性承诺书(1).docx

/UploadFiles/files/附件5:《昆明市专利资助及扶持办法》(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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