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北理工孵化器青年(大学生)创业示范园 入园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
2019-8-5 16:23:14
为建立大学生创业项目专家评价机制,规范评审制度,提高评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原则
项目评审坚持“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择优选择”的原则。
二、组织评审
创业项目的初审工作由五华区-北理工孵化器青年(大学生)创业示范园管理办公室负责。
终审工作由五华区-北理工孵化器青年(大学生)创业示范园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成立项目评审组,由项目评审组负责对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评审。
三、 评审程序
(一)提出申请:申请人向五华区-北理工孵化器青年(大学生)创业示范园管理办公室提交《入园申请书》、《创业计划书》,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已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需提供相关证照的复印件。
(二)量化打分:管理办公室对创业项目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专家评审。评审组成员依据评审标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打分,总分100分,并在《入园项目评审表》中填写;
(三)形成意见:收集评审组成员评审意见,汇总后,形成专家评审组意见;
(四)确定项目:由项目评审组结合评审意见,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入驻项目并签署意见,由五华区-北理工孵化器青年(大学生)创业示范园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四、评审内容
(一)创业团队。从创业精神、创新意识、能力条件、专业素质和开拓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二)目标的合理性。从产品的技术性、经营计划、投资估算的合理性及可实现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项目特色和创新。从特色性、创新性、先进性、技术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四)市场前景。从市场需求、竞争优势、未来实现产业化的可能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五、评分规则
(一)从创业团队、计划目标的合理性、项目特色和创新、市场前景四个方面进行评估。
(二)项目评审组在《入园项目评审表》签署评审意见,全部项目评审结束后,收回《评审表》进行统计。
(三)按综合评分的高低排序,分高者入园。
(四)创业园管理办公室公布评审结果,将评审结果反馈申请人。
五华区-北理工孵化器青年(大学生)创业示范园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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