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及申请解读

2022-4-21 9:41:39

2022年“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已开始,昆明北理工孵化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支持就业创业工作的文件精神,积极做好“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为使大家能更快捷的了解政策及申请指南,北理工孵化器为大家做一个简单的解读: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扶持对象

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属于下列身份之一的,可享受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或“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扶持:

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④刑满释放人员

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⑦返乡创业农民工

⑧网络商户

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根据国家、省级有关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

2、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

(1)申请人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含网络商户),生产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申请人在提交借款申请时,未在贷款经营实体以外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就业且未办理退休手续(大学生村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除外);

(3)申请人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且无不良征信记录;

(4)申请人为2009年1月1日起在我市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方可提交“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申请;

(5)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参与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等创业者均可以个人名义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

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额度、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

贷款额度:最高为20万元。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20万元以内的标准,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最高不超过110万元。

贷款利率: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给予贴息。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申请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剩余法定退休年限。

还款方式:

①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为合同到期一次性还清;

②“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为:贷款合同签订日第12个月偿还本金的10%,贷款合同签订日第24个月偿还本金的20%,贷款合同签订日第36个月偿还本金的70%。或均可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协商一致后,按贷款合同约定进行还款。

4、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担保方式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采用“政府出资担保+借款人反担保”模式,即由我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提供统一担保,借款人自主提供反担保。

其中反担保形式有:

①自然人反担保。由经办银行认可的、有稳定收入、具备代偿能力且无不良征信记录的人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②联合担保。3户以上(含3户)的借款申请人可进行互相担保;

③抵押或质押反担保。可以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有价证券等做抵押或质押,并办理相关手续;

④经办银行和担保中心共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

(2)“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采用“政府出资担保+备用联系人”模式,即由云南省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统一提供担保,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不要求提供其他形式的反担保,实行备用联系人制度。

备用联系人的范围主要包括:

①行政、事业单位人员;

②具有稳定收入的国营企业、民营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

③创办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满3年的法人(含专业合作社法人);

④省内户籍且具备稳定收入的公民;

⑤省内户籍的村民小组长和村(社区)两委人员及金融机构认可的其他人员。备用联系人须无不良征信记录。

特别说明: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民,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实行备用联系人制度。

5、申请“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需要提交的资料

(1)《昆明市“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 /《昆明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2)贷款申请书;

(3)《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借款承诺书》/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承诺书》;

(4)营业执照(从事特许经营的还需提供相关特许经营许可证);

(5)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

(6)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还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

(7)借款申请人就业状况材料:

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或残疾人证;

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复员、转业、退役证件;

④刑满释放人员:司法部门出具的刑满释放相关材料;

⑤高校毕业生:毕业五年以内的毕业证,其中留学回国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定证明,大学生村官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聘用合同书;

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按照相关文件明确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企业开具证明);

⑦返乡创业农民工:村委会或劳保所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明;

⑧网络商户:网店登记注册材料、网店登记注册网页截图、申报前三个月网店交易明细;

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贫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

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农村户籍证明(或户籍住址在街道乡镇以下行政村)。

此外:上述10类人员中,除大学生村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外,其余人员均需提供就业创业证,且就业创业证上应登记为“自主创业”或“单位就业”状态(就业单位须与申请贷款的经营实体统一);

(8)备用联系人/反担保所需的相关材料;

(9)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6、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及条件

(1)小微企业指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小微企业借款人需具备法人资格。

7、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

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经营状况和担保情况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贷款利率: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给予贴息;

贷款期限:以借款企业与经办银行首次签订的单个借款合同期限为准,最长为2年;

还款方式:由经办银行与借款企业协商确定。

8、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方式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采取以下任一担保方式:

(1)保证担保。可由经办银行认可并获得融资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担保机构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2)抵押或质押。可以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有价证券等作抵押或质押,并办理相关手续;

(3)经办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

9、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材料

(1)《昆明市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2)贷款申请书;

(3)营业执照;

(4)企业职工花名册(附上年度最后一个月和申请前一个月);

(5)经劳动就业服务部门登记备案的《劳动合同登记名册》;

(6)当年新招人员身份材料(就业创业证、大学生毕业证等);

(7)上年度和申请前一个月的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8)企业工资支付凭证(附上年度最后一个月和申请前一个月);

(9)抵押或质押物的权属证明;

(10)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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