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新修订人才选拔培养考核实施细则

2024-1-25 15:01:39

1月11日,在首届“春城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成果交流会上,《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发布,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实施细则》的修订背景、修订内容以及亮点特色。

1997年,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工作启动,出台了《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办法》,并于2009年和2017年先后进行修订,截至2023年,已选拔出十八批次共960名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考核实施细则》作为办法的配套政策,于2019年2月发布实施,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人才选拔培养考核工作要求,需进一步修订完善。结合昆明市近几年科技人才工作实际,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和市委组织部指导下,昆明市科技局修订了《实施细则》。

新修订的《实施细则》分为五章,共三十二条,分别为总则、申报选拔、培养考核、监督管理、附则。《实施细则》修订后,各层级职能职责更加明晰、选拔条件和程序更加优化、培养和考核工作更加规范、人才的监督管理更加完善。其中,进一步明确了人才选拔对象、选拔方式、选拔条件、选拔程序等内容;细化了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培养期、任务书签订及培养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年度考核及培养期满综合考核的内容、方式、程序、依据、等次及结果应用。通过修订《实施细则》,对科研诚信管理、人才单位变更、退出机制、监督投诉等内容做了优化,明确了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在培养期间单位调动等情形的具体处理程序,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和诚信监督。

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突出了坚持党管人才、鼓励飞地引才、开通绿色通道、探索自主评价几方面特色和亮点。在人才培养上,构建在市委领导下的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在人才选拔、培养、考核管理等阶段的职能,形成职责清晰、重点突出、运行有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级科技行政部门承上启下的作用,打通县区科技人才上升通道,积极向省级输送人才,逐步形成省、市、县三级协同、联动、共享的人才培养生态。

此外,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支持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的企业在市外设立全资、非独立核算的研发机构、分公司等,其研发成果、产生效益归属我市企业所有和入统,其全职全时聘用人才可同等申报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享受相关政策待遇,不断提高人才的归属感、获得感。在选拔方式上,以市场化导向选人用人,充分发挥各类创新主体活力,近三年(自然年)年薪达到对应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倍以上的企业核心技术人才和近两年入选各县(市)区人才计划的人才,无需满足评定条件可直接通过“认定赛道”申报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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